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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十二个月工资吗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2023-06-17 admin

问题解答:

单位主动提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因为劳动者每在单位工作一年,单位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而此时的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闽北新闻网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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